地下水污染,危机在“潜伏”(一)2014/08/25
上个世纪70年代,居住在尼亚加拉瀑布区拉夫运河小区的居民似乎遭受了某种“诅咒”,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等各种怪病折磨着这里的近700户人家。一名家庭主妇吉布斯偶然得知,自己居住的小区曾经是一个堆满化学废料的大垃圾场,于是心生疑窦的吉布斯联络邻居展开调查。
随即,一个事实被曝光:从1942年开始,一家叫胡克的化学公司在干涸的拉夫运河上倾倒了11年的化学垃圾,共有2万多吨。这些垃圾造成了大规模的地下水污染,1978年开始,当地的地面开始渗出含有各种有毒物质的黑色液体。卡特总统当即宣布此为“联邦紧急事件”,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非战争和自然灾害引发的事件得到这种最高级别的定名定性。
这就是国外因地下水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标志性事件——拉夫运河事件。
而在中国,地下水污染情况也不容乐观,形势正日益严峻。“据中国地质局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90%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地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污染物的污染”,北京大学水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郑春苗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透露,“我国淮河以北10多个省份约有3000万人在引用高硝酸盐水;农村约有3.6亿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让人瞠目结舌的数据,揭示了一直处于“潜伏”状态的地下水危机。关注、重视、强化地下水污染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致癌之水
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权威数据显示,“三氮”是最为普遍的地下水污染物,尤其是在农村和农业种植区,亚硝酸盐、硝酸盐和氨氮都存在普遍超高的现象;其次即是重金属污染物,珠江三角洲主要是铅超标、淮河流域则是镉超标、华北平原是砷超标、长江三角洲则是铬超标,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工矿城市;而在采油场、加油站、化工区等局部地区,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也正在不断增多。
郑春苗告诉记者,以上污染物除了第三类有机污染物因含量较低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外,“三氮”和重金属都有较强毒性。“硝酸盐和氨氮在一定条件作用下可以转化为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是一种强氧化剂,它本身有毒,而且它还会与食物或胃中的仲胺类物质相互作用生成致癌的亚硝酸胺。”
重金属污染物进入人体后可损坏人的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导致身体机能下降,还能诱发各种慢性疾病,“当然,如果长期接触的话,重金属也会致癌。”
“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都来自地下水,全国655个城市,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郑春苗介绍说。而在农村地区,村民大多是将用手压井直接抽取的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这意味着,我国大部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都在直接或间接地饮用着被污染了的水。
地表水如果被污染,可以通过气味、颜色和状态辨别,而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却很难辨认,这显然更加剧了地下水污染的危害程度。
“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延时性,一般不会造成突发性环境事件,而在中国,非突发性的事件很难被曝光”,郑春苗说。近些年水污染事件频见报端,但由于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事例却很少被报道。“再加上地下水污染物的释放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普通人根本意识不到或者没有能力去验证地下水污染与其所遭受负面影响之间的关联性。”
在这方面,广泛存在却被公众习惯性忽略的地方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早在2003年底,全国就有氟斑牙患者3877万人,氟骨症患者284万人,地方性砷中毒患者9686人,大骨节病患者81人。这些病皆与环境地质因素密切相关,尤其与被污染了的地下水有关,比如高氟、高砷水是地氟、地砷病最主要的致病原因,大骨节病则与饮用水中富含较多腐蚀酸有关。
但是,至今还未见到有地方病患者能意识到自己的病与饮用水之间的密切关系,也很少有媒体为他们“解密”。
来源:水世界网